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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发明专利法施行细则修正案公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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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19 10:58

印度发明专利法施行细则先前历经修正,现修正后的内容已经于2024年3月15日生效,以下摘录修正内容。

1.   缩短请求实体审查期限:请求实体审查的期限自最早优先权日起48个月缩短至31个月,但在2024年3月14日前提出的申请案,仍适用48个月的期限。

2.   提供前案数据的时机:若申请人于印度外的国家提出对应申请案,须于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交对应案的申请数据予印度专利局,且申请过程中若有任何状态更新均须向印度专利局陈报。修正后改为仅须提交两次,分别为印度申请案的申请日起6个月内;以及印度申请案的首次审查报告发出日起3个月内。

3.   新增分案提交时机:新增13(2A)条阐明申请人可依第16条于任何时间点针对暂时申请案或正式申请案中所揭露的发明主动提出分割案请求。

4.   新颖性优惠期:发明人/申请人可于所请发明公开揭露日起12个月内依印度发明专利法第31条提出申请,但公开揭露日的判断与范畴仍维持不变。

5.   预付年费的减免:若是通过电子形式一次缴纳至少4年年费,则可享有10%的规费减免。

6.   放宽商业声明提供:原本规定商业使用声明须于专利核准后次年起每个财政年度提供,现改为每3个财政年度提供一次。

7.    首次审查意见答辩期限延期:原本规定请求答辩延期应于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可延期一次3个月,即申请人提出答辩的期限最长可达9个月。现放宽为即使逾原法定期限,在9个月期限内仍可提出延期。

数据源:Key Changes As Per “The Patents (Amendment), Rules,2024”, De Penning & De Penning, March 19, 2024.

<https://depenning.com/news-and-insights/key-highlights-the-patent-amendment-rules-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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